书籍介绍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对进一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提出了新任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首先是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显著缩小,其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水平提升并实现结果均等。本书认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在本质,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逻辑起点。要区分作为手段和作为目的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身并不是目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只有在清楚地认识到最终目的前提下,才能准确把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形式均等体现的是作为手段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通过加大投入、提高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水平来实现,而实质均等则是以基本公共服务的目的或本质来衡量的均等化,通过人的基本能力的扩展来实现。本书把以人的发展为研究角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定义为实质均等,而把以物的提供为研究角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定义为形式均等。并由此对两个不同的研究角度和分析框架的理论和实践进行论证,为未来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提出思路和明确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