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特征是“新兴加转轨”,处于发展的初级的阶段,与资本市场成熟发展的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缺位严重。资本市场的发展加上监管不力,资本市场出现了一系列极端现象。例如席卷全国乃至扩展到欧美国家的炒房运动,以及炒煤、炒绿豆、炒黄金等等极端市场现象,反映了社会逐利的状态,而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让人质问这种“炒制”有没有限制。在追逐暴利的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逐渐丧失了底线,迷失了方向。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犯罪分子见有机可乘,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追求利益,而一些投资者或借款人也为了高收益、高回报,无视其中的风险。二者因逐利出现交集,催生了大量集资型犯罪。当前学者们的研究视角大多集中在集资型犯罪的认定、集资型犯罪的刑法规制方面,并没有从总体上深入思考集资型犯罪的发生及预防,更没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可能力量, 最大限度地消除产生犯罪的主客观因素, 因此不可能达到阻止集资型犯罪行为与结果发生的效果。实践证明情景预防对于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是有效的,将情景预防理念应用于集资型犯罪预防也将是有效的。完全可以以理性选择理论、日常活动理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