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书系以我国2002年新修正的《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论述对象。在体例编排上基本与我国现行《保险法》之体系结构相契合,分为保险法绪论、保险合同总论、保险合同分论及保险业监管法等4篇,共计18章。行文兼具适度深入并求通俗易懂,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乃将各家学说及保险业界与法院最新实务见解予以说明,使能了解问题之争议性所在;并对保险法上独特或固有的重要制度及相关规定,分别寻求其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之根源,以我国保险法基础理论及规则“重构”为依归,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告知义务制度相关问题的立法为“经”,以我国现行《保险法》、《海商法》相关规定为“纬”,并分别援引大陆法与英美法的理论、学说与判例,祈获系统、清晰之认识而为立论准绳,藉此对保险法有一全面而深入了解,并进一步得见堂奥之美。全书所使用的资料新颖,内容上反映了保险法的最新发展,体例有所创新,每章对该章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了提示,对有关的理论前沿问题作了介绍,对典型案例作了评析,是一本既有理论性又有实用性的法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