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书通过对行为概念的重新诠释,解构并重构了想象竞合犯的基本结构,提出了想象竞合犯从形式上看是‘一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而实际上是‘数个行为’符合是数个犯罪构成的观点。基于这一观点,展开对想象竞合犯理论的批判与重构。为了论证想象竞合犯属于数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本书对传统的犯罪构成以行为为核心的理论进行了批评,提出了以罪过作为犯罪构成核心的观点。正是在这些理论的牵引下,本书进一步提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结论,并指出,只有对想象竞合犯实行数罪并罚,才能体现其实质为数罪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