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书列入浙江省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本书研究对象为刑法中正当化事由的基本共性问题。全书以法益衡量为主线,按照范畴?根基?根据?定位?认定的进路展开。提出:“社会整体法益未受损害”是不同部门法中正当化事由的共通本质,“符合罪状中的不法”是刑法中正当化事由与其他部门法中正当化事由的区分本质;法秩序的统一性与利益冲突是正当化事由的两大根基;法益衡量是立法上利益衡量的司法延续,其标准明晰、具有普适性,应作为正当化事由的理论根据;构建阶层体系是正当化事由定位的必由之路,违法有责类型的四阶层体系是正当化事由定位的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