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权利本位论的自由至上主义者既反对把功利作为唯一价值,也反对社会功利最大化原则。诺齐克在将权利界定为否定性的边际约束的基础上,提出以获取、转让和矫正为内容的持有正义三原则,从而初步完成了其对资格正义理论框架的建构。其秉持的资格正义原则乃是一种历史性的程序原则,而之所以个人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诺齐克认为这与个人拥有过有意义生活的能力相关。这样,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提供了一个关于政治道德的整体而又简单的表述。本书围绕着“财产权利能否绝对不可侵犯”的主题,分别对持有正义三原则的理论框架、权利与自由的辩证关系以及最弱意义国家的道德正当性几个问题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反思的结果是:虽然从表面看,诺齐克成功地将权利与资格、自主和自由这几个范畴在自由至上主义的框架内交错地勾连在一起,但是,这种勾连和逻辑的论证存在着很多实质性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