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著作所言的“典权”,专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的权利。作者运用丰富的资料,就古代社会中典权这一民事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史作了系统的考证。认为典权起源于北齐时期的“帖卖”,唐代将此类交易性质混同于动产质押,改称为“质”,作为“均田制”下被有条件允许的土地转移方式。由于唐代“典”、“质”字义可以互换,至盛唐以后的立法中一般将土地出质改称“典”。五代与北宋的法律规定了出典交易的详细程序,明确了出典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出典人无限期的收赎权。元、明、清各代在沿袭宋代的典权制度的基础上,又有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