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无论作为大陆法系的公法人,还是作为英美法系的私法人,抑或其它法人,世界各国的大学如今基本上都确立了法人地位。大学法人化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与时俱来的,但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和大学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变化。受各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各国大学执拗各异的治理模式。各国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有没有共同的内在规律性及发展趋势呢?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样的治理模式才能符合其共同的内在规律性及发展趋势呢?本书采用制度分析法,探索并回答以上问题,并提出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最优化模式。作者通过大学治理理论相关文献的研究,对不同国家大学治理的实践进行比较,根据现代大学的本质属性和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分析发现:各国大学在内部权力结构中,都比较重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平衡与互补,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基本上是分离的,各司其职、相互渗透、双向协调。多数大学都在集体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决策和执行两个权力主体职责分明、相互依存,并且充分发挥校长的作用;这种治理结构提供了一种既科学又民主的决策方式;很多大学吸收校外人士参与大学的监督和管理;社会力量的参与使得大学增强了与社会(特别是与所在地区经济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