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犯罪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互动的结果,犯罪人、被害人和犯罪行为是构成犯罪的三个要素,被害人对于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情况下被害人对其自身被害负有责任。传统的刑事科学建立在犯罪(人)中心立场之上,侧重研究犯罪和犯罪人,忽视对其对立面的被害和被害人的研究。本书选取被害人责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将犯罪被害人学的研究成果吸收到刑法领域之中,提出了刑法领域中的被害人责任概念,并以被害人责任为基础评价犯罪现象以及现行刑事法体系,最终形成了价值中立的刑事法理论框架或者思维方法,即加害-被害互动形成犯罪的刑法立场,为刑法学中刑事责任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对于传统刑事科学理论的一个突破,填补了我国目前相关领域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