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分为四个法域,即内地,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地区。现状为,香港和澳门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享有独立的司法终审权,台湾至今仍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内地的法律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使。有不同法域的存在,就会存在法域之间的衔接与合作问题,如何处理四个法域的法治问题便是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书中首先概括了中国区际刑法问题的研究历程和概况,然后就中国区际跨境犯罪,中国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等主要问题的研究状况分别予以回顾。最后因台湾地区与大陆的特殊历史和现实关系,对两岸刑事法律冲突及其解决专门予以概括,以阐明其中的特殊问题。